关于2023年校级科技平台课题申报通知
发文时间:2023-01-11 来源:张金玲 查看:1092

各校级科技平台主任、成员:

      为了有效服务区域产业、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各个科技平台以成果转化为导向开展立地式科研,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学校2023年校级科技平台科技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科技平台人员,每人限申报1项,最多参研2项,前期课题未结题者亦可申报或参研课题。

(二)科研不诚信者,不能作为课题申报人。

二、课题申报说明

(一)课题选题符合申报指南(见附件),且平台主任须审核同意申报,科研、科普不限,但禁止重复申报。

(二)课题已经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且后期具备研究条件。

(三)鼓励与政、行、企、校联合申报,研究成果能市场转化、资政转化、教学转化者优先立项。课题申请经费社科超过3万元、工科超过5万元的原则上要联合申报。

(四)研究团队2~5人,含课题负责人,不含联合单位成员。

(五)课题评审、课题经费、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校《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科研课题经费配套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学术论文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的规定。

(六)成果要求

1、必选成果:研究报告1份,体现主要学术观点、学术水平,字数>4000字、查重率<10%

2、可选成果:论文、资政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作品、系统、专著、样机、专利、软著、标准、工艺、读本、科普活动、教学资源、应用证明等任选其一,质量符合要求。

3、关于论文:发表于学校认可的政府内参、报纸或高校内刊,且正文字数>6000字、查重率<10%,以普刊论文对待;1件实用专利或软著代替1篇普刊论文,1件发明专利代替1篇核刊论文。

4、绿色结题:(1)研究报告>1万字、查重率<10%,且水平达标;(2)发明专利1件或市级以上行标1件;(3)成果转化应用证明1+新闻报道1次;(4)科普活动2+新闻报道2次;(5)成果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1次。

(七)课题采取网上申报,希望各平台主任指定成员申报,并且严格审核申报书质量和内容。课题负责人通过学校OA进入“科研系统”填写申报书,20233124时截止。

联系人:张又文,18011160598。

科技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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