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职工:
为发挥科技工作对学校内部管理、专业建设、社会服务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引领作用,助力学校“双高”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展学校2022年科技计划课题(普通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说明
课题包括科普、科研两个大类(不包括教研类)。其中科研课题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开发研究类等三类,分类申报。青年科研基金课题向新入职教职工倾斜。
二、选题指南(参考)
本年度科研课题不设具体申报指南,申报人参照下列原则自行确定选题。
1、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新职教、新理念、新做法的研究。
2、围绕《教育部等九部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专业群建设的新途径、新模式、新内容、新制度的研究。
3、围绕《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高校强化科技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等文件精神,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新举措、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研究。
4、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自身工作岗位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效能、形成特色制度的研究。
5、围绕申报下一届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评选相关支撑成果的研究。
6、围绕行业、产业、专业和本土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能宣传学校、扩大学校影响力的研究。
三、课题负责人要求
1、每位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且最多作为其他3个课题的团队成员。科研失信人员不能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团队最多5人(含课题负责人)。
2、青年科研基金课题负责人为本校教龄小于5年、年龄小于35岁且从未主持过科研课题的在编或正式聘用人员。
3、课题内容与自身工作岗位和科研方向强相关,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阶段成果的课题优先立项(提供阶段性成果证明)。
4、与校外政、行、企、校、所协同研究的课题优先立项(提供协议)。
5、课题研究成果有实际应用价值,能转化应用的课题优先立项(提供应用承诺书)。
四、成果及时间要求
1、课题立项后,研究时间为1年。
2、课题按学校《纵向科研课题管理与评审办法》(川信职院科〔2021〕18号)规定管理与评审。
3、鼓励课题成果转化成课程、教材、教学资源、技术手册、实验指导书、样机、作品、方案、管理制度、资政报告,服务学校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4、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申报人从2022年1月10日通过学校OA系统进入“科研系统”填写申报书,2022年3月1日24时关网。
联系人:张金玲,18111361306。
科技处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